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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教工支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2-08-18    点击量:

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作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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