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太原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建工作 -> 正文

【基层党建】学院党委副书记职责

发布日期:2012-08-15    点击量:

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的学生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校党委关于学生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制定学生工作规范、年度工作计划及大型活动方案,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做好本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委书记不在时,主持党委会日常工作。  

3.协助院长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负责学生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在优秀青年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本院学生思想教育、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学年鉴定、就业指导、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就业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院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奖(贷)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本院学生评先选优、违纪处理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8.配合学校做好本院辅导员的选聘、工作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9.负责本院各班级班主任的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0.领导学院团委对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进行指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1.负责本院学生工作经费的使用和学生工作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2.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讯地址: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邮编: 030024,单位电话: 0351-6998128,电子邮箱: jtywlxy@tyust.edu.cn

Copyright © 1952-2023 太原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AllRights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