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太原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7    点击量: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我校现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项目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以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为主,一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

2.每个创新训练项目参与学生总数一般不超过5人,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每个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一般由3至10人组成,要求富有创业精神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所申请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可操作性较强并具有一定市场潜力。

3.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学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则实行学校和企业双指导教师制,其中,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导师,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教师要切实承担对学生的指导责任,注重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能为学生提供项目运行所需场地和设备。

5.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分别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或《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将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请的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和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并将初评通过的项目资料(一式3份)及《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于2015年5月13日前报送教研科(各学院分配名额见第七条),同时将《申请书》和《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24838421@qq.com。教务处择日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审核。

三、项目管理

1.对获批的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别或内容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项目运行时间一般为1至2年,原则上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指导教师每月应检查项目进展。

3.每年秋季学期所在学院应对立项的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且无改进措施的项目将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对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将给予追加经费,并择优推荐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项目。

4.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第一专利权人研究形成的专利、软件、专著等成果,其单位必须署为“太原科技大学”,同时应标注“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四、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所在学院,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成果实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验收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对未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如果能正确分析其原因,验收成绩按“合格”处理;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如有条件可继续完善后延期验收,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的毕业年限,否则应取消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五、学生奖励

1、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根据项目级别及验收成绩,给予相应的创新学分:验收为“优秀”的奖励创新学分3分/项/人,验收为“合格”的奖励创新学分2分/项/人。创新学分可以顶替通识选修课学分。

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阶段性创新成果的,经学院和指导教师同意,修改完善达到要求的可按毕业设计(论文)对待。

3.验收成绩为“优秀”的项目可参加学校举办的“大创”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指导教师奖励

按照《太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太原科技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校字[2004]31号)文件要求将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教研工作量和教学奖励。

七、分配名额(共106项)

学 院(部)

分配名额

学 院(部)

分配

名额

外国语学院

2

人文社科学院

2

艺术学院

3

应用科学学院

9

机械工程学院

21

法学院

2

体育学院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4

环境与安全学院

6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6

交通与物流学院

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9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名额根据学院情况自定

晋城学院

附件: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3: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15年太原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

通讯地址: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邮编: 030024,单位电话: 0351-6998128,电子邮箱: jtywlxy@tyust.edu.cn

Copyright © 1952-2023 太原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AllRights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