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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协议书

发布日期:2020-10-12    点击量:

为了保证心理咨询的有效进行,规范心理咨询的过程,双方需要签署下述协议,请您在咨询前详细阅读此协议。

1、咨询时,来访者有责任向咨询师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来访者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来访者自己负责。

2、每次咨询时间为50分钟,来访者请准时在预约时间到达心理咨询室接受咨询。

3、来访者如果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的咨询时间,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如果来访者违反此条超过3次,则取消其咨询资格。

4、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咨询师可以不相应延长咨询时间。

5、中心严格执行咨询保密制度,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内容将得到妥善保管。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所叙述的经历和体验,未经其本人同意, 咨询师不得公布或传播这些信息。如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案例讨论和督导,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则会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您的有关信息。

6、如果来访者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严重伤害,则咨询师可以不坚持保密原则。

7、咨询过程中咨询师视相应情况有权提出转介的要求,而且若咨询过于超时,咨询人员可视相应情况主动提出咨询终止的要求。

8、来访学生需全力配合咨询师的咨询服务,认真对待咨询过程,积极反思,不断自我完善。

来访者签字: 咨询师签字:

学生心理咨询与研究中心(公章):



太原科技大学   

学生心理咨询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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